2009年广州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1. 养老保险: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20% ,个人:8%
(2)私企、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本市城镇户口员工,新参保的私人注资总额超过50%以上的区街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以及外资企业:单位:11% ,个人:8%
2.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基金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3. 生育保险:
单位按缴费工资的0.7%交纳,个人不缴费
4. 失业保险:
单位按缴费工资的2%交纳,城镇户口职工按1%交纳,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费
5. 医疗保险:单位:8% ,个人:2%
6. 住房公积金:单位:5%-20% ,个人: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