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第二胎,引产了,单位有假吗

2025-05-17 09: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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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你属于病理性引产,可以凭医生的证明向当地计生部门说明原因而接受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如果你非病理性的引流产且未以当地计生部门同意的,你就不能享受这个假期,还会被计生部门依法处理。
无论是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是各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都明确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