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期时管理人员取暖用的煤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按增值税实施细则,生产企业购入材料用于非税项目使用的应作进项转出。你可以按取暖期间,管理理人员取暖用房面积(空间体积)取暖和时间与生产用房面积(空间体积)取暖时间之比进行分配。
政策依据就是增值税条例,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转出。可行的办法是供热管线上加装热力表,但分摊方法必须经税务机关认可。
应该转出。你可以按照取暖面积进行划分生产取暖和生活取暖,报税务局备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