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十年病假9个月按15个月累积怎么理解

2025-05-08 23: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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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累积计算指的是叠加,指在一段时间内累计不超过。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