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
不包括,男方的产期护理假是单独的,不计入女职工晚育产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