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务合同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调整,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领域。从法律本身讲,同时签订不被法律所禁止。单就劳动关系而言,两者不能同时签订。即使同时签订,劳务合同不能够成为否定劳动关系的借口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