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建房,,工程无承包,非建筑队,无安全设施,无签合同,受雇工人在施工中三楼摔下当场死亡,如何赔偿,

2025-05-10 06: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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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种情况下的房主与工人的关系是雇主与雇工的劳动关系。在雇佣劳动中发生的伤亡,一般原则上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受害人也存在过错,则可减免雇主的责任。建议由法院进行判定为妥,这样比较客观和公平容易把事情平息了,今后也难以反复。
根据人身伤害赔偿法条,赔偿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回答2:

该项目的承建商负责。
工人在施工现场,承包商有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工人的安全,同样的,事故发生后,承包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是否在合同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