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但立遗嘱给小三因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是无效的。原因如下:1、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人立遗嘱时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财产。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的,相关遗嘱部分无效。这种情情形多见于夫妻一方在立遗嘱时可能会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所以在立遗嘱前需要明确,财产是属于一方财产,还是共同财产。2、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虽然可以通过遗嘱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但是有一项强行性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遗嘱须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社会公德的,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1、丈夫死前立遗嘱财产给小三是无效行为。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无权单方面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小三育有子女,丈夫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另当别论。
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遗嘱是无效的,如果是个人财产,遗赠是有效的,是遗赠,不是遗赠。
如果是其个人财产,遗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