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芳爸爸从A到B需要126÷7=1.75小时,这1.75个小时小芳走的距离是24×1.75=42千米。从小芳爸爸到达B地开始算起,设x小时后追上小芳,当小芳爸爸追上小芳时俩人到B地的距离是相等的。由此可列方程:72x=42+24x,得x=0.875小时。所以总共用时1.75+0.875=2.625小时。换算成分数就是是:21/8小时。
1、两人相距路程÷速度之差=追击时间 2、爸爸和小方相距126km; 3、追击时间:126÷(72-24)=2.625(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