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专业评分办法1、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评分办法:由专业主考教师(5人)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2、戏剧影视导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评分办法:①面试:由5个专业教师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成绩;②笔试:闭卷考试,考生独立完成,由2人及以上专业教师独立评阅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 3、美术类按省考要求执行。(以上考试过程全程进行现场摄像,以备对现场打分情况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