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这种情况下,是推定窗户的户主存在过错,要负责任的。一旦出现争议,进入诉讼,举证责任在户主一方,需要提供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
户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里跟路人伤轻重没有关系,更不涉及刑事责任的问题。你在问题里已经说到,窗户是由于被风吹落而砸到路人的,这样法律上适应过错推定原则,也就是说推定户主是有责任的,要对对方进行赔偿的。除非你能够证明有其他人为原因导致窗户坠落,否则你作为户主就要赔偿人家的。
轻伤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窗户的户主要负法律责任.也就是连带责任.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