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赔偿申请到法院立案以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
2、如果查明单位为了逃避支付工伤赔偿金而恶意转移财产的话,这种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你们有权申请追回的。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