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在各地的实施办法中,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房屋等私人财产和承包土地的经营、使用、管理及其权益的处置,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依法签订有关协议;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后,其私人财产及承包的土地按照协议的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就是说,你父亲成为五保户并接受村里的供养时是同村里签定了协议书的,对房屋和承包人的土地有了协议的。因此,你如果使用你父亲的土地和房屋,并要尽你的赡养义务,你父亲就不符合五保的条件,村里就会取消他的五保户的,以后老人的生老病死全由你负责。
2、你们户口转走时村里是否回收了你和母亲的土地并再分配问题,在耕地承包经营这个问题上,上面总的精神是,一旦承包经营关系确定,一般不因为家庭人口的增减而增减承包地。提倡稳定,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
但有特殊情况的,如婚丧嫁娶造成耕作生产有困难,即“有地投人种、有人没地种”的,经集体组织同意,承包地多而无力耕种的,可有偿转让给愿种地的少地、无地农民,也是符合政策的。但这个可能不大,因为干部们怕招是非,即使分出去也是后门关系,你要拿定决心,你们也会退让的。
可直接问你父亲的。再就是给村民小组负责人买条烟就可知道你想知道的东西。
3、你们 转过去的村子没有给地,如果原来村里没有把你们的地分出去,你们按政策还可以继续使用。但如果分出去了,就没有办法了。
1、你在你父亲在世的时候,并且在父亲允许的前提下,是有使用权的
2、可以查看你父亲的承包权证书,以证书为准
3、不可以。你应当去转户口后的新的村委会要求可耕地。如该村有机动地的,应当分给你。
我觉得吧,你这个问题只需要在你能不能对父亲的土地和房屋使用权上问一下律师,你在你们那就右以找个律师问一问,这不是个难题。只是你要查你父亲的土地和你没分上土地的事只能找不官的解决了,实在不行就上论谈投诉,折腾他们,他们就怕你了,管用呢。别怕他们。
你父亲的土地和房屋使用权归属你父亲,只有你父亲不在了,你有继承的可能性,前提是你父亲没有指定其他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