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认定八级 单位安排的工作我不满意 我本人想和单位解除劳动 按八级工伤向单位要求赔偿 不知可不可以

2025-05-16 15: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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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的这个情况不用担心的,就算你一个月未上班了,算你提出解除合同的,那样只是没有经济补偿金而且,但是并不会影响你获得八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其中医疗补助金凭离职证明,到当地社会局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在离职时支付的。

回答2:

1.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八级伤残标准支付伤残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9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回答3:

你的情况没问题拿着工伤鉴定,以及劳动合同,去法院直接起诉,要求单位赔偿你的各项损失,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回答4: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回答5:

您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工人的补偿,尽快根据鉴定结果的单位在申请劳动仲裁,因为老化只有一年,超过处方的法律不支持,他们失去的青睐权
工伤所造成的伤害的剩余补偿项目: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受伤住院期间,生活护理,受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用,艾滋病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