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打借条不还钱 法院可以将被告宅基地上的房产变卖吗

2025-04-28 12: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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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4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如果法院不能与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有些法院即直接裁定将宅基地拍卖或交由债权人抵偿债务。如果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法院可以按照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相关部门做出让步。《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如果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国土资源及房管部门只要按照法院的裁定执行即可,司法权与行政权就不会发生冲突。但是,有关宅基地的转让,法律、法规已经设立了严格的转让条件,一般宅基地房买卖合同都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法院能否超越法律的规定运用司法权力变相进行宅基地买卖呢?宅基地房能否买卖是专属于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的权力,如果法院关于宅基地房拍卖或者抵债的裁定不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规定,国土资源和房管部门是有权拒绝协助办理相关的权属变更手续的。

回答2:

您好:

  法院不可以将被告宅基地上的房产变卖,理由如下:
  宅基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在现行规定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只能归属于村民集体内部的成员使用。
  而我国又奉行“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基本原则,也即“宅基地使用权必须随着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转让”,所以农村房屋只允许在村民集体内部转让不允许拍卖。(不论有几套宅基地房屋都不允许拍卖,一般法律只允许一人只有一套宅基地)

  所以建议调查一下被告是否还存在其他相关可以执行的其他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回答3:

一、法院一般不会强制执行农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子的。
二、法院还要考虑宅基地上其他人的居住情况的。如户口在这个宅基地上的其他家人。
三、如果被告只有那么一套宅基地上的房产,法院不会执行的,法院总不能让被告去流露街头吧。
四、建议你可以打听下被告的其他财产,如车子、或者其他的一些财产,这些财产法院会强制执行的。

回答4:

农村宅基地是供乡村集体内部的成员使用的,户口不在本集体的人员不能购买。法院可以进行变卖,但购买成员应符合条件。

回答5:

可以向法院起诉,待判决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