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能要回我们的房子吗?

2025-05-08 13:25:0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的购房合同与不动产交付票据妥善保管
先不管房产证,不动产的所有权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效力最高
拿着你的购房合同与不动产交付票据去房管局提出异议登记,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起诉讼
就你所言,你的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提出你的诉讼请求

诉讼方法外,跟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属人进行约定,签订不动产合同,这是一个紧箍咒,你们可以附条件附期限要求他们做什么,以示督促上进,违约你们的不动产利益可以获得赔偿

回答2:

1、如果房屋所有权确属当事人所有,因被他人违法侵占,而导致当事人丧失了对于房屋使用、收益、占有和处置的权利,当事人可以依法启动诉讼程序,维护己方合法权益。
2、只要当事人证明自己对于房屋所有权享有合法的权利,那么该权利必定受到法律保护,必定能够实现维权目的。

回答3:

要不回了,因为房屋已经赠予给了你的儿媳,成为你儿子和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了。赠予行为一但做出,不得收回。

回答4:

有点没有明白,既然你给你儿子他们买的房子,为何你们能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