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电力部门 这是他们的工作失误 没有通知你 但不具备什么法律责任 就是个基本的工作疏漏 并且电力部门也告诉你那1500的电费产生并不是因为他们的问题造成 电力企业也有相应的电力法规 在用户正常缴纳电费后恢复送电 并通知用户 还有根据规定电力部门和用户的产权划分为进户线和用户端最后支持物即电表计量箱里的用电保护器为分界点 出去到你家的线路是你自己的产权 电力部门无权干涉 所以别人的意思说清楚点就是他偷的是你的电 并没有偷国家的电 他们没权利插手 在很多年前 电力部门还有行政执法权利 后来国家对其进行控制 所以现在电力部门只有执行权利 2.在你和对方进行房子产权过户当中 虽然在房子产权和电费上进行处理 但是他并没有尽到责任 隐瞒事实 导致下面单元的电源也取自上面 这才是主要的问题所在 原有户主才应当付有法律责任 建议你当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报案 保留好现场 然后请求电力部门派人连同警方到现场录取证据 毕竟电力部门只能帮你检查现场实际线路是否如同你所说的拉到下面单元 唯一一点就是在恢复送电时候并没有告诉你 你也好好想想告诉你了 你到了现场你知道原来户主他有拉线到下面么 他们只能在你交纳电费后恢复送电这执行权利 已经没有原来的行政执法权利了 我就罗嗦到这吧 任何事情好好冷静下来分析下 别激动朋友
别人窃你家的电,你应该报案,有了派出所出具的相关书面材料后,什么事情你都不必管,由当地国家电网与派出所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