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通过您的描述,我们可以断定商场属销售行为,且生产厂家已有合格证书,商场应属无责,所以与商场进行进一步的纠缠以无意义,可提供物品进行质量鉴定,并细化鉴定结论(法庭可依据实际科学数据进行主观意识判断),直接起诉生产厂家,如对方提出鉴定结论无效理由后,应由生产厂家举证,鉴定结论无效的证明,如无法举证或举证无效,那就可以获胜。(30万元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质量合格并不代表不需要承担侵权法律责任,首饰制造公司还是要对李某因佩戴其生产的首饰而造成的身体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具体的责任方式一般为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我觉得该案件中涉及不到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