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即有选举权。 《宪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有年满18周岁只要是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