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变更地址后,增值税开票系统地址没有改,且在营业执照变更地址后还进了没有变更地址的票,能用吗?

2025-05-09 14:20:1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变更后一个月内,使用旧地址的发票还是可以抵扣的。

营业执照的经营地址变更了,因为新旧地址变更有个磨合期,原来旧地址开出去的增值税发票客户能验证通过,但是以后开票要尽快改成新地址。

参与增值税专用发票采集比对的只有双方税号、开票日期、金额、税额等,其他项目无关。所以地址变更不会影响发票的认证比对。

扩展资料: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涉及股权转让和交换的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需要新旧股东签字。

(5)变更后股东为夫妻的,需要补签夫妻财产分割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变更

回答2:

发票认证只检查密码区和税号,不检查中文信息。收到的进项票,发票联肯定不会有问题,进项联看税务有没有异议。我觉得不会有什么大问题,首先已经认证,进项可以抵扣。税务有异议,也是后期,是税务登记证没有及时变更的问题。

回答3:

一般情况下,变更后一个月内,使用旧地址的发票还是可以抵扣的。

回答4:

应该可以用的,你在网上认证试一下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