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退役军人事务局后带病还乡退伍军人补助费停了,还能给补助费吗?

2025-05-07 21: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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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对于“成立退役军人事务局后带病还乡退伍军人补助费停了”这样提问是由瑕疵的。户籍地的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绝不会无缘无故停发带病还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的;应是依据《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网页链接第五条规定,中止其享受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既然是“中止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的,那么只要提问者与户籍地的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部门沟通后,按照规定要求体检或提交相关材料的,在符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前提下、是完全有可能恢复享受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

《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

五、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所患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其享受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

    在办理过程中,民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限期到指定医院体检或提交相关材料,以核实上述情形。并告知“逾期不按要求体检或提交相关材料,将取消相关待遇。”

    

回答2:

瞎闹,乱折腾,不按规矩办事,会伤害很多为国作贡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