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后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也可以适用普通程序。如果是在简易程序审理中转换为普通程序,则可能是因为以下原因:
1、人民法院在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情形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发现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但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转为简易程序重新审理。
发现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情形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2、 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情形的,应当建议人民法院转为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重新审理;发现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情形的,应当建议人民法院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认罪认罚后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也可以适用普通程序。如果是在简易程序审理中转换为普通程序,则可能是因为以下原因:
1、人民法院在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情形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发现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但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转为简易程序重新审理。
发现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情形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2、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情形的,应当建议人民法院转为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重新审理;发现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情形的,应当建议人民法院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说明法院可能认为你这个不构成犯罪。既然用了简易,认罪认罚。而且还开庭了。只要你不是精神病人,那么法院应该继续推进下去。只有一种情况,法院认为你这个根本不构成犯罪,这是要转为普通程序的。
哦,还有一种情况,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法院认为检察院提交的证据不足,也要转为普通。反正转普通的情形都是对被告人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