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金问题?求助法律专家

2025-05-10 0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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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以退还的,因为定金要求不能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二十,所以超过部分是可以退还的。

回答2:

按总价20%作为定金,定金金额应为1.1万,剩余1.9万,要求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