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侵占公物罪

2025-05-08 04:09:4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特点:
本罪的主体必须是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方面是故意
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情况:
(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
(2)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关键在于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属于行为人占有的财物。如果得出肯定结论,则不可能是盗窃罪;如果得出否定结论,则可能成立盗窃罪,不能成立侵占罪
依据《刑法》第270条,犯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回答2:

我国《刑法》中没有“侵占公物罪”的罪名,从“侵占公物罪”的字面上理解,类似与“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
其中“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