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地讲,本话题算不得一个完整的问题。但实际生活中类似发问的用户还真不少,所以想展开说几句。
先说品牌型号。就产品的独立性而言,要指定到某一特定产品,必须用品牌加完整的型号来表示;品牌就不多说了,重点说说型号吧。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燃气热水器的型号通常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表示产品的技术特征和基本热负荷,可以按型号的前缀理解,任何品牌的燃气热水器都必须按此规则编写;前缀部分含义不大,在产品流通中使用较少。第二部分是企业自编号,是型号的主体部分,通常所说的型号即指这一部分。
话题中只涉及型号的第一部分,其含义是,供热水型(S)家用燃气快速(Q)热水器(JS),前者的热负荷为24kW,后者的热负荷为25kW。热负荷相差4%,当两者都在额定状态下工作时,前者的耗气量为后者的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