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诉讼时效,对方不承认还款起诉到法院

2025-05-08 08: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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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虽然过诉讼时效,但是法院会受理,这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因为无论如果,对原告而言他有要求被告还款的权利。
2、如果对方不承认还款也无所谓,因为正如你所言,A公司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你方可以提起时效抗辩,即使A公司最终不承认你方已付款,但由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最后会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即,原告败诉。
3、你父亲不管传票,法院会开庭审理,这样开庭,你方由于无人出席,就没人提起时效抗辩,整个庭上就全部由原告提供证据和答辩,由于法院是不会主动适用时效抗辩的,这样的做法,只会自己把自己送上败诉的最终结果。
4、最佳解决方法:1、应诉,尽量证明自己已还款或是已将债务转移给B公司的事实,如不能证明或者对方不承认,为保证胜诉,可以提起时效抗辩。这样虽然麻烦,但于情于理都说明自己无论是在道德还是法律上都无责任;2、简单直接,应诉后直接提起诉讼时效抗辩,无论对方提供什么证据,都要求法院以原告已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但注意,该案最难打的不在于说明原告已过诉讼时效,而在于证明,原告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该笔钱款后,不曾在两年内向你方积极主张过任何权利,同时你方也没表示过任何自愿履行的意愿。该时间不能中断后继续计算,即只要在这十年中,A在任何时间点知道后,两年内没有向你主张,那对A而言,就丧失了胜诉权。如果这点不能有效证明,那么法院适用诉讼时效,可能存在一定困难。

回答2:

1、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不存在借款后两年诉讼时效的说法,理论上这个借款协议(包括利息的约定)一直有效,贷方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你很难主张超过时效。
2、证据问题是本案的关键,你可以找B公司去索要已经支付单据的凭证。
3、无故不出庭的或者已经走了公告送达程序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视同你父亲放弃举证、质证的权利,不影响法院依据现有证据作出判决。
4、积极应诉,积极举证、质证,如败诉,理性应对。

回答3:

既然已经起诉到法院了,你们就要去应诉,如果不去,法院会缺席判决,对你们非常的不利,你们去法院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回答4:

这个两年只是对方丧失了胜诉的权利,实体权利并没有消失,你可以提起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

回答5:

诉讼时效2年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应该是A向B讨要不成功。法院不能主动释明或者直接适用超过诉讼时效而驳回诉讼请求的
法院是不主动去审查诉讼时效的,10年中A未找过你,你要向法院提出对方已经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