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又16分之3×1又7分之5÷6.5 =16分之35 × 7分之12 ÷ (2分之13)=4分之15×(13分之2)=26分之157分之4÷3.3÷6又3分之2 =7分之4÷(10分之33)÷(3分之20)=7分之4×(33分之10)×(20分之3)=7分之4×(22分之1)=77分之22又3分之2×0.2×0.75×10=3分之8×(5分之1)×(4分之3)×10=3分之8×(4分之3)×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