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职工,男,43岁,23年工龄,公司本月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一年工龄只赔一个月收入,大概7万5千元。

2025-05-10 00: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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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合同刚好到期的话,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确定能不能终止合同的,如果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的话,按2008年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的。
2、如果没到期,或者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话,这样的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3、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