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级市公安局等于直辖市区县公安局"这个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里并不适用类推。公安局是地方政府管理治安的组成部门,是地方政府组成的一部分。以北京市为例:下辖14个区、2个县。城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郊区:门头沟区、房山区、昌平区、顺义区、通州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虽然北京市直辖市,其行政建制相当于省级,但其下辖区县的行政级别跟其他省份的级别相一致,并未“高人一等”。就像法院系统,各区县有基层人民法院,但并没有以区县名称命名的中级人民法院,只有一个“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直辖市公安局与一般省公安厅是平级关系,直辖市公安局的上级公安机关即为公安部。
中国的直辖市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一样均为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因此行政地位与省相同;但是管辖区域与地级市相同,管辖区、县、自治县等。
从机构职能来说:省公安厅是直辖市公安局的领导机关,从机构级别来分是同级关系,两级机构均要配备正厅级干部当第一把手。
直辖市公安局与省公安厅属平级单位,行使省公安厅的相应职权,正如直辖市与省属平级关系一样。
平行的同行关系。没有隶属关系。直辖市的县、区相当于省的地市级,都是厅级单位。因为直辖市没有地市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