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能不能运杂费项目?

2025-05-10 06: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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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单位销售产品并同时收取客户运杂费属于价外费用。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所以你可以在同一增值税发票上分别开具1、产品名称2、运杂费,将运杂费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回答2:

单位销售产品并同时收取客户运杂费属于价外费用。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所以你可以在同一增值税发票上分别开具1、产品名称2、运杂费,将运杂费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运费与运杂费不一样,你发票项目写运费就可以抵扣7%,而运杂费就一点都不能抵扣

回答3:

注意:运费与运杂费不一样,你发票项目写运费就可以抵扣7%,而运杂费就一点都不能抵扣

回答4:

  1.国税发[2004] 88号明确规定:运杂费和运费没有分别注明不能抵扣运费,有分别填写运费,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
  2. 只有运费(不包含杂费)可以抵扣,但是必须取得承运方正规的货物运输发票,才可以据以抵扣。
  3.现在货运企业已经纳入营改增范围,如果取得营改增货运企业的发票,是根据发票上列示的税额11%进行抵扣的,不再是按原来票面金额*7%进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