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的作用,什么是劳动关系管理

2025-05-09 00: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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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关系管理的作用:
  1.兼顾各方利益;
  2.以法律为准绳,协商解决争议;
  3.预防劳动争议。
  “劳动关系管理”就是指传统的签合同、解决劳动纠纷等内容。劳动关系管理是对人的管理,对人的管理是一个思想交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的基础环节是信息传递与交流。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使劳动关系双方(企业与员工)的行为得到规范,权益得到保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使企业经营稳定运行。企业劳动关系主要指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普通员工和工会组织之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责、权、利关系:所有者与全体员工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普通员工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工人组织的关系;工人组织与职工的关系。

回答2:

因原劳动合同期满,单位单方变更合同,调换我的岗位,并相应调低我的工资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和解协议如下:“一、被告确认与原告存在长期劳动关系。二、原告放弃本案的诉讼请求,原告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本案的诉讼请求另行起诉。三、被告在和解结案后非因法定理由,不得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法院也送达了调解书,内容是:“一被告确认与原告存在长期劳动合同关系,二、原告放弃本案的诉讼请求。”我认为,协议未变更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按厡合同的约定履行,单位称合同早已到期,不存在合同了,和解协议未约定按原合同履行,还是按现状履行。只要双方的劳动关系长期存在就不违反协议。反正你已和解结案,不能再告,法院的调解书又没有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单位坚持不同意按原合履行,目前仍维持和解前的状态不变也不签合同。我与单位协商未果我想申请仲裁,又担心万一单位有理,不获支持。请各位律师指教,问:一、单位不按合同履行,违反协议吗?二、单位的说法正确吗?如果对方确实违反协议,原请求(支付双倍工资、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可以再提吗?如果申请仲裁,有可能获得支持吗?怎样才能更有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如蒙指教,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