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是基层法院的执行法官不作为, 建议申请提级执行;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告诉你法官拖你呢,拖黄懂不。谁说房子不能冻结,不但能,还可以拍卖。如果是私产的前提下。他具备经济能力偿还的条件下。去找院长,院长不管,去市政府信访投诉。好使
房子不能冻结,但是工资可以冻结,而且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接收其用来营利的出租房屋,让法院要求承租人直接就租金交给你。
“执行难”是法院判案后普遍出现的问题,没有特别有效的方法,多跑跑法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