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然后公司又私下和我签了一份培训合同,这个合同合法吗?

2025-05-10 00: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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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所以,首先你们所签订的培训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如果你们单位和你签订的培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你三个月工资)不高于公司为你提供专项培训所支付的费用的,如果你不满 一年提出离职是需要赔付违约金的。

如果未和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去其他单位工作,此公司是可以追究你的违约责任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2:

培训合同与劳动合同都是生效的。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技术培训,支付培训费用,可以与员工约定服务期,从你所述,培训合同规定的干满一年其实就是服务期一年。2、培训期间,公司发给员工的工资,公司不能要求员工返还,公司只能依据培训合同关于不干满一年,公司可以向员工主张违约金责任。3、签一年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2个月的试用期,如果公司与你约定了试用期2个月,那么你在试用期离职只用提前3天通知公司,要辞职就可以了,而且不用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4、如果你不与这个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将不能办理退工退档手续,公司也不会给你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而你去的新公司一般都会像新招用的员工要求查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