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场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沪太路2518号(近沪太路环镇北路)25-26号窗口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户籍地镇(乡)人民政府、接到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4、户籍地计生部门发给的本次怀孕的证明;5、本人近期一寸照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