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脱臼骨裂的伤看其恢复情况,不影响活动就评不上残。不过关节地方的伤一般能评上伤残的可能性大。
二、评上十级的话,除你所述的损失外,四川省伤残赔偿金:居民是4万多,农村居民是14000多。精神损失费5000元以下。评不上就没有了。
三、小车有交强险的话,基本全够了。
只有两项超出要赔:医疗费超一万元部分和财产损失那1000元,由小车和商险公司赔偿。
下面是四川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赔偿标准,十级就是用此标准 X 2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川高法民一〔2013〕9号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民事审判庭、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该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五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该司法解释,我院从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和四川省统计局取得了四川省2012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这些数据印发你们,并请你们收到后及时转发至基层法院,供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参考:
1、2012年四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07元
2、2012年四川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001元
车友,在这起由小车负全面责的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问题,应该说不是一件很复杂的事儿。对于你所提出来的两个问题,作答如下:
一是,关于人伤的赔偿费用如何确定。
在事故中造成了两人的伤害后果。一人为轻伤可以忽略不计,可是另一人的另一人右手肩部脱臼轻微骨裂的赔偿可能是日后你们事故的双方可能引起争议的源头。首先,因此伤害是否会造成丧失劳动能力,这是要通过专门的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的鉴定定级后才能够决定赔偿金额。不过因右肩部的脱臼和轻微骨裂就会造成右手丧失劳动能力,可以会有点过了。总之通过伤残鉴定再讲吧。
二是,至于你所讲因事故致使产生的修理,衣物,误工,护理,营养,交通,以及定残后的伤残赔偿金,都是有帐可查的。只不过这需要你提供相应的原始凭证和发票即可。
不过,我的的感受是你们的这次的事故在进入理赔阶段后,可能要想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可能性较小,作为受害者只有通过诉讼才可能得到相应的赔偿了。因此你想在这一平台上通过咨询来了解受害者能够得到多少钱的赔偿,可能为时太早了点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