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乙肝,女方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有一个三岁的女儿,可以向女方要求赔偿吗?孩子由男方抚养,...

2025-05-09 19: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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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有存在上述情形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无论双方有没有收入,都可以向不抚养婚生子的一方主张抚养费

回答2:

不可要求赔偿,但无抚养孩子一方即使无收入也要给付抚养费。

回答3:

我想请问的是:结婚的时候你知道他有这种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