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1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又根据该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