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量在网上回答的问题来看,计生工作最大的短板就在于:
一是广大育龄群众对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不了解,对生育二胎的政策调整作为“计划生育要被取消了”去理解,造成情绪波动,给计生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二是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对计划生育政策不熟悉,向群众作出解释时时常出现“陈词烂调”。
三是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对群众避孕措施的落实不是上环就是结扎,且仍然不断发生强制性或指令性的行为,背离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的原则。
四是一些地方(包括相当一部分省市)的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极不规范,尤其是在农村,群众常常将当地村委不规范的收费行为认为是计生部门或政府行为,败坏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征收社会抚养费仅凭口头决定、缴款后没有出示票据等等现象时有发生。此外,行政执法随意性突出,“如果你自觉缴纳征收1万元,不自觉缴纳征收2万元”的随意性执法行为禁而不绝。严重损害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五是一些省市的基层特别是在农村,以计划生育名义收取保证金和押金的违规行为依然发生。
综上,只是在表面上浮现的一些状况。
看来,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确实还任重道远。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