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有哪些要求

2025-05-06 05: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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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的要求:

1、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2、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在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时,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去衡量。审议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3、主要看发展对象入党是否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履行了手续,以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

扩展资料: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入党程序: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8月1日)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印发)》:入党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备党员



回答2: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的要求:

1、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2、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在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时,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去衡量。审议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3、主要看发展对象入党是否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履行了手续,以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

审批预备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应当注意事项:

(1)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把关,及时审批,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到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2)审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一次党委会上如果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3)审批意见要及时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写清楚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起止时间,同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扩展资料

党委审批的注意事项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要注意以下方面:

1、召开审批预备党员的党委会,应由党委书记主持,与会委员必须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

2、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3、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中讨论决定,不得以碰头会、党务干部联席会、党委成员传阅等方式代替集体讨论,更不能由党委书记、副书记个人或具体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同志代表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4、党委集体表决时,全体委员一半以上认为发展对象具备党员条件且入党手续完备的,方可批准。党委成员意见不一致时,应区别不同情况加以处理。因有的党委委员对发展对象的情况不了解,出现意见分歧,应由党委组织委员负责说明情况,加以解释,然后付诸表决;

如果因申请人存在某些缺点、错误,党委委员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有不同意见,应展开充分讨论,尽可能取得统一认识后进行表决;如果因发展对象的某些重要问题没有调查清楚,引起意见分歧,应暂时休会,待调查清楚后再议。

5、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6、填写入党志愿书中“党委审批意见”栏时,应写清党委成员总数、与会委员人数及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起止时间。党委会审批后,应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7、党委审批没有通过的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不必装入本人档案,应返回党支部连同其他入党材料一并保存备查。如再讨论其入党问题时,需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8、要认真如实做好党委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网-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应注意哪些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网-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有哪些主要审议内容

回答3:

1、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2、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在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时,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去衡量。审议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3、主要看发展对象入党是否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履行了手续,以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

审批预备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应当注意事项:

(1)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把关,及时审批,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到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2)审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一次党委会上如果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3)审批意见要及时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写清楚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起止时间,同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九条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末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一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应注意哪些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有哪些主要审议内容?

回答4:

回答5: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二十五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