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 需要有人作证还要签字 没有同事签字 怎么办 申请不了吗

2025-05-12 03: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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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调查时,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等应当予以协助。根据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如拒不协助的,可处以罚款。具体条款如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回答2:

单位不同意,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无须人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的珍断证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