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出来后检察院又来电话说还要办理取保材料,而且担保人还得一同过去,怎么回事?

2025-05-08 20: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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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取保候审出来后检察院又来电话说还要办理取保材料,而且担保人还得一同过去。这是案件到了检察院。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回答2:

这是很正常的,取保候审包括人保和物保,这是按程序办事的,只要你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应该多配合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