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分手了,女方所要5万元的分手费,如不给就要到单位闹事,这算敲诈勒索吗?

2025-05-09 14:37:0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只要是行为人处于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就属于敲诈勒索。
你可以问问她究竟为什么提出五万元的要求,依据是什么,如果纯属漫天要价的话,就属于敲诈勒索,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了。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法院是不支持以分手费为诉讼标的的民事诉讼的!

回答2:

不要给,你给了她,她很可能会继续敲诈的,只怪 你自己为人不正,若你有什么把柄,最好自己解决\坦白了,要不然后果会很严重

回答3:

你有把柄在她手吗?如果有,就算是敲诈勒索。如果没有把柄,她就是到你单位无理取闹,那直接找保安把她撵走就OK了~

回答4:

算,我建议你们单独的谈谈,如果真的解决不了只有通过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