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受疫情影响失业的参保人员;2、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的困难人员。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金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