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去外地做吗

2025-05-11 07: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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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可以到外地做,选择鉴定机构应当到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7条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回答2:

鉴定机构要当事人各方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抽签确定,能不能回本地那就不一定了,如果你已申请了鉴定,对方没有提出异议也可以,如果有证据证明鉴定有问题,还要重新鉴定的。

交通事故的伤残评级可以到外地去进行伤残鉴定,准备好住院病历、本人身份证、医学检查资料(如X光片等)、鉴定费用、由本人亲自去司法鉴定所进行查体鉴定。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