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级要达到职位要求。2、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要求毕业证的考生方可报考。具体以招聘公告上的职位表信息要求为主。3、专业分类按照《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执行。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