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的村民有选举权吗

2025-05-09 23: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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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法律上讲,没有剥夺政治权利就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是,黑龙江省除了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3年内不得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之外,在省人大常委会政法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民政厅联合编写的《<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释义》中进一步补充解释:在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条件上,总的原则是有严重违法行为(或犯罪)被依法认定(或判决认定)的,不宜作为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