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能胜任医疗卫生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医师类大学本科毕业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类大学本科毕业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学历要求为高中起点全日制学历,其中大学本科学历中二本C类及三本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5、执业资格要求:医师类各岗位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护理类要求具有护士资格证(应届毕业生要求2019年通过护士资格考试)。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具体见附表岗位要求。
7、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8、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应聘者在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