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共性与个性、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刑法总论是以刑法总则为规范研究对象,研究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则、原理和制度。
刑法分论是以刑法分则以及刑法分则条文规定为规范研究对象,它研究刑法分则或刑法分则性条文所规定的各种法定犯罪的构成特征和刑罚适用。
刑法分论关于各种法定犯罪、构成特征以及刑罚适用的具体研究,又可以起到体现、检验、丰富和发展刑法总论的一般原理、原则和制度的作用。
刑法总论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性的研究,可以发挥、概括、指导、制约刑法分论关于具体犯罪构成特征和刑法适用研究的功能。
刑法总论规定基本的东西 分论具体确定各个罪名的犯罪构成及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