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土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一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岛屿。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12海里。中国的毗连区宽度为24海里。 国土面积:我国国土陆地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约占世界陆地总面积的1/15,略相当于除前苏联之外的欧洲各国的总面积,仅次于俄罗斯联邦和加拿大,居世界第三位。东部地区占10.5%,中部地区占25.3%,西部地区占64.2%。土地资源中,山地320万平方公里,高原250万平方公里,盆地180万平方公里,平原115万平方公里,丘陵95万平方公里(截至1997年)。 中国是世界上海岛最多的国家之一。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家最大可管辖以下6大海洋区域:港口、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据此规定,中国拥有近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在这片海域中,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就有6500多个,岛屿总面积约8万平方公里,约占我国陆地面积的8%。有常驻居民的岛屿460多个,人口近4000万。其中台湾、海南岛及港澳地区就有3000多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