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2025-04-24 13: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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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的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如下:



第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回答2:

一般是在十日以内作出事故的认定,但遇到案件疑难复杂、短时间内很难查清楚的情况,为保障事故责任的正确划分,可以对事故认定的时间予以延长,认定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六十日。